「我将你铭刻在我掌心,」
成为永久的纪念。
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刮掉或者腐蚀这铭刻,
因为你是我珍爱的,
用宝血买回来的孩子。
在金属上铭刻的目的是永不磨灭。
不过,日久天长刻痕还是会被消磨,
金属有时候也会丢失,甚至熔化。
黄金和白银在这世界上可能有价值。
但是,它们「与认识我、得着我相比,如同粪土。」
因为你是写在我掌心的,
你可以确定我永远不会忘记你。
人有时候会在手心里写字记下重要的事情。
我把你刻在掌心是因为你对我永远珍贵。
为了我,这宇宙之主,认定你是无价之宝而喜乐吧!
珍视我超过一切,这是最好的回应。
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,
不怜恤她所生的儿子?
即或有忘记的,
我却不忘记你。
看哪,我将你铭刻在我掌上;
你的墙垣常在我眼前。
(以赛亚书 49:15-16)
不但如此,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,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。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,看作粪土,为要得着基督;并且得以在他里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,乃是有信基督的义,就是因信 神而来的义,
(腓立比书 3:8-9)
我就走到神的祭坛,
到我最喜乐的神那里。
神啊,我的神,
我要弹琴称赞你!
(诗篇 43: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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